当前位置:网站首页 > 开锁换锁 > 正文

去4S店买车一般都有些什么合同 有几分,都是什么类型的合同

0 新人999 新人999 2024-12-09 05:48 32

本文目录:

在4s店买车,交了订金,客户要求签合同,为什么销售人员不给签合同

在4s店买车,交了订金,客户要求签合同,为什么销售人员不给签合同

   因为销售方可能不想负法律责任,一般情况交了定金后,如果销售方违约(无车或者未按时交车),客户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,如果4S店不给购车合同的,消费者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了,所以一定要让4S店给购车合同。
   法律分析
   购车合同是消费者的权益保障,在提车之后不能收回。车主与4店达成购车协议后,由双方之间签订书面的购车合同,该车辆买卖合同应该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。如果4S店不将合同给客户,客户可以直接索要,如果对方拒绝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。签订买车合同时,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、汽车标识号码、发动机号码、汽车代码(车架号)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,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,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;车辆主要配置、颜色(具体到座椅颜色)、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;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(裸车价或是包牌价),付款方式和期限。购车合同上的售后服务条款,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,签订买车合同时,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、汽车标识号码、发动机号码、汽车代码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,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,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;车辆主要配置、颜色、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;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,付款方式和期限。
   法律依据
  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无权请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
在4s店买车,交了订金,客户要求签合同,为什么销售人员不给签合同

   因为销售方可能不想负法律责任,一般情况交了定金后,如果销售方违约(无车或者未按时交车),客户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。
   你可以要求他写合同或者写份协议,约好定金金额(是定金,不是订金哦)、交车时间和相关违约责任,如果他不肯签,你就要考虑是不是要在这家店买了!
    仅供参考,望采纳

在4s店买车,交了订金,客户要求签合同,为什么销售人员不给签合同

在4s店买车,交了订金,客户要求签合同,为什么销售人员不给签合同

   因为销售方可能不想负法律责任,一般情况交了定金后,如果销售方违约(无车或者未按时交车),客户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,如果4S店不给购车合同的,消费者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了,所以一定要让4S店给购车合同。
   法律分析
   购车合同是消费者的权益保障,在提车之后不能收回。车主与4店达成购车协议后,由双方之间签订书面的购车合同,该车辆买卖合同应该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。如果4S店不将合同给客户,客户可以直接索要,如果对方拒绝可以直接要求解除合同。签订买车合同时,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、汽车标识号码、发动机号码、汽车代码(车架号)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,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,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;车辆主要配置、颜色(具体到座椅颜色)、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;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(裸车价或是包牌价),付款方式和期限。购车合同上的售后服务条款,应重点列明经销商应承担何种义务,签订买车合同时,要明确约定汽车的品牌、汽车标识号码、发动机号码、汽车代码等汽车本身应有的要素,尤其是汽车代码与汽车标识号码同时写明,防止汽车经销商掉包;车辆主要配置、颜色、手排还是自排以及随车交付的文件等;价款应列明车辆交易的总价款,付款方式和期限。
   法律依据
  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,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。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无权请求返还定金;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,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,应当双倍返还定金。

在4s店买车,交了订金,客户要求签合同,为什么销售人员不给签合同

   因为销售方可能不想负法律责任,一般情况交了定金后,如果销售方违约(无车或者未按时交车),客户可以根据合同要求双倍返还定金的。
   你可以要求他写合同或者写份协议,约好定金金额(是定金,不是订金哦)、交车时间和相关违约责任,如果他不肯签,你就要考虑是不是要在这家店买了!
    仅供参考,望采纳

按揭买车合同是不是一式几份的

按揭买车合同是不是一式几份的

   《购车合同书》,是购车人与经销商签订的正式购销合同。本合同一式五份,购车人、经销商(供车方)、贷款银行、保险公司、公证处各执一份。具有法律效力。

新人999

新人999

TA很懒,啥都没写...

Powered By Z-BlogPHP,Theme By 天兴工作室京ICP备2024087497号-28